[园所新闻]转载:2025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5年我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总体稳定、优化调整、规范有序”原则,巩固招生改革成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积极回应幼有优育民生需求
1.深化落实教育政策法规
贯彻《学前教育法》,推动学前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保障入园机会,提高随迁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守护幼儿安全,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级规模。强化规范治理,落实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长效机制。
2.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保障学前普惠性资源供给,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稳步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扩大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面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巩固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3.增加普惠托育资源供给
以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加大幼儿园普惠托育建设投入,区域内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应占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总数的40%以上。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探索小月龄托育服务提供政策空间,满足部分家长现实需求。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经省级审核同意后实施。实施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入学后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2.强化随迁子女入学保障
结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修订《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将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改为“六个月及以上”。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推进公办学校挖潜扩容,努力实现可供学位与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平衡。深化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加大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力度。
3.优化入学服务措施
以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为宗旨,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完善服务措施。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用好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具体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区域期房入学实施细则,推动凭符合条件的住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统筹入学。
强化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帮扶 确保教育公共服务底线公平
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布点和内涵建设,配备专职资源教师,依法对其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确保特殊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教育过程公平。提高特需学生教育普及程度,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努力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融合教育服务。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应创造条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需要的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普校主体,以适宜融合为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置方式,努力为适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融合教育服务。统筹安排中、重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障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协同残联等相关单位,通过送教(康)上门、送教(康)进康复机构或残疾人之家等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对因重度失能、需专人护理等原因无法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纳入统一管理。
高中阶段,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障学生随班就读,为特需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持有残疾证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针对经济困难和特殊家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政策,采取切实措施扶贫帮困,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信息的审核监督。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存在各类违规招生问题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停止办学等处理。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幼儿园入园工作
1
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小班为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为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为5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托班招生具体方案由各县级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托大班为2~3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
2
幼儿园如何报名入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1)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实际居住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2)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体检健康证(体检健康证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苏州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材料,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实行线上登记、报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要求,儿童在入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3
幼儿园什么时间报名?
苏州市区报名时间:6月1日(周日)至6月2日(周一)。各县级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线上登记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