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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开学收费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托管费、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

(一)保育教育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基准价格:省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600元、市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48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410元。

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寒暑假期间收费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按月收取。因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伙食费。并参照《苏州市中小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字〔2012〕1号)规定管理,学校食堂的收支应按月结算并公示,收支差距较大的,要及时调整伙食品种或价格,确保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在3%以内的,可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应当全额退还学生。

二、具体收费

(一)保育教育费:                 (二)伙食费:

小  班: 660元/月, 5个月,计3300元       9元/天,下学期幼儿实际用餐90天

中、大班: 550元/月, 5个月,计2750元       9元/天*90天=810元

 

小  班收费总计:    4110

中、大班收费总计:    3560

注: 2月份9天工作日,3月份21天工作日,4月份21天工作日(已扣除清明假期1天),5月份22天工作日(已扣除五一假期1天),6月份17天工作日(已扣除端午放假1天、学期末最后3天在园只用点心不用午餐扣除2天),本学期合计伙食费收90天。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教育幼儿园财务室

2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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