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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寒假告家长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

 您好!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幼儿园期末及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苏

倡导非必要不离苏,就地过春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如确需离开苏州的,需提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并向班主任报备。

二、做好健康监测,如实填报信息

1.做好健康监测。寒假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家长每日按时完成幼儿健康情况上报,如实填报体温情况等健康信息、位置信息等,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做好异常上报。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班主任和保健室将落实诊疗进度的跟踪,幼儿园将及时做好相关情况的上报。

三、校园封闭管理

寒假期间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做好个人安全卫生,加强家庭防护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准备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与他人接触时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倡导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代购物品;接收快递、清洗冷链食品等,佩戴一次性手套。

五、落实好开学前相关要求

开学前14天,将每天体温检测填入健康登记表,开学报到当日提交纸质稿,“苏康码”“行程轨迹”截屏至报到前一天,并提交班主任;如有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苏的幼儿及家长,需在开学前14天内居家观测,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不返校。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教育幼儿园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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